腾付通POS机业务遭监管多项问询 此前多项违规巨额罚款

腾付通POS机业务遭监管多项问询 此前多项违规巨额罚款
腾付通POS机业务遭监管多项问询 此前多项违规巨额罚款

资金占用问题缠身,持牌支付公司腾付通母公司*ST腾邦再次收到深交所问询函。
近日,持牌支付公司腾付通母公司*ST腾邦再次收到深交所问询函。早在5月中旬腾付通就曾在年报问询函中被深交所针对*ST腾邦控股股东腾邦集团的资金占用问题进行了重点问询。 此次问询就机具款、手续费、交易金额及往来余额、前五大代理商等细节问题进行展开。深交所要求*ST腾邦针对POS银行卡收单业务等问题做出进一步说明。

01资金占用问题缠身
在5月份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ST腾邦解释了上述资金占用发生的具体过程及资金占用明细。 *ST腾邦表示,自2018年初开始,腾邦集团出现资金流动性困难,其向部分合作公司寻求帮助以解决资金需求。因为腾邦集团部分合作公司同时也是融易行的小额贷款客户,在融易行发放小额贷款后,腾邦集团将资金转入腾邦集团银行账户。 经自查,融易行对上述客户发放小额贷款1.856亿元,上述客户收到小额贷款后转入腾邦集团18544万元。腾邦集团间接使用了融易行对外发放的小额贷款资金,从而间接形成了资金占用。并且,因为融易行发放小额贷款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内部资金拆借,该占用资金已经包含在融易行对公司的往来欠款中。 *ST腾邦还表示,腾邦集团对上述占用资金已经归还完毕,归还金额1.976亿元,具体明细为:腾邦集团为公司代垫银行利息、费用等方式归还1255.11万元,腾邦集团意向重整投资人代融易行归还1.85亿元,其中9000万元支付给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付通)用于购买POS机。 对此,深交所要求*ST腾邦说明上述POS机的采购详情,以及是否存在资金再次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ST腾邦回复称,公司自2020年7月份开始,重点开拓线下POS机银行卡收单业务,采取将POS机发给商户暂时免费使用的模式来拓展市场,2020年累计投放POS机近60万台,交易额突破879亿元,营业收入3.76亿元。*ST腾邦表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不存在资金再次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在6月28日的第二封年报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ST腾邦按投放月度,分省份披露2020年度POS机投放使用数量、对应的交易额和营业收入明细,并补充披露报告期内POS机收单业务前五大代理商明细、历史合作情况、各代理商负责省份情况,报告期内与代理商发生的交易金额及报告末往来余额。

腾付通POS机业务遭监管多项问询 此前多项违规巨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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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营收暴跌债台高筑无奈申请重整
腾付通成立于2009年9月16日,注册资本为一亿元,系腾邦国际(300178.SZ)旗下全资子公司,隶属于深圳市腾邦集团。2011年获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 *ST腾邦于1998年在深圳成立,以机票代理业务起家,逐渐发展成为涵盖旅游度假、航空运营、商旅管理、金融服务四大块业务的大型集团公司。2011年2月15日,*ST腾邦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彼时被誉为“中国商业服务第一股”。
2018年下半年开始*ST腾邦进入内忧外患的局面,债务缠身、营收暴跌、诉讼不断。年报显示,2019年,*ST腾邦净亏损15.76亿元。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5.45亿元,同比下降83.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9亿元。仅仅2019年、2020年两年,*ST腾邦累计亏损高达26亿。
2020年4月,*ST腾邦发布公告称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根据公告,腾邦国际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对其破产清算。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与腾邦国际于2018年7月17日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及补充协议,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期限自2018年7月17日起至2019年7月4日止。合同签订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合计向腾邦国际发放了14笔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亿元。截止公告,腾邦国际的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和罚息均未归还。 
2021年3月,*ST腾邦发布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于此前启动了预重整程序。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为由,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 4月7日,*ST腾邦还发布《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1〕 第150号的回复公告》,公告称,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现有负债总额(合并)为 46.57 亿元,其中对 流动性影响最为明显的是金融性负债,规模约为 36.32 亿元(含借款本金及利 息),公司不能清偿的到期金融负债为 32.64 亿元。
而此前,因审计机构对*ST腾邦2020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其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03传销式信用卡代还业务顶风作案
母公司深陷囹圄的状况下,腾付通的信用卡代还业务顶风作案玩的风生水起。 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有不少用户爆料,具有信用卡代还功能的“腾旅通”APP在社交平台大受热捧。据爆料,该APP的推广人员表示“腾旅通”是上市公司腾邦国际旗下腾付通支付公司全力推出的APP,支持刷卡提现、账单代还、养卡提额、分享赚钱。 “腾旅通”因涉嫌拉人头式传销被媒体广泛报道,引起一众热议。彼时“腾旅通”摇身一变成为“飞鹿”,重新开展业务。 “飞鹿”的使用手册与前者一致:5%的信用余额相当于5%的保证金,还款时间为9天;10%的保证金,对应的还款时间为5天;保证金越多,还款时间越短。使用者可以自用或推广给他人都可以,建立上下线关系后,只要同一链条上有人用它还款或套现,上级就能抽到分润。 简单来说,下线会员数量越多、交易额越大,分润也就越多。  根据中国银联《关于开展收单机构信用卡违规代还专项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收单机构应从外包服务机构合作、商户管理、交易监控等各环节全面排查是否存在信用卡违规代还业务,对于发现信用卡违规代还业务的,应立即关停。

04多项违规巨额罚款

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表显示,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涉11项违规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约97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约5,18元,合计罚没人民币约6,14万元。同时刘京霖(时任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负责人)被罚18万元。
2021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公布了最新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两名责任人分别处罚。
张拉克(时任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负责人);对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罚款人民币3.5万元。
李伟斌(时任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对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违规为商户提供T+0结算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警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
同时时任腾付通内控合规部负责人刘京霖也被涉及。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刘京霖对腾付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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