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集团把“加班真好”挂进办公室引发了网络热议 监管介入

来源:综合极目新闻、经济日报、新浪微博、公开信息等

“他加我也加,想跑也跑不了。”“有空就去‘加班’吧,去完成那些我们还未完成的事!”“白天加白班,不瞌睡;晚上加晚班,睡不着。”“大家加,才是真的加,加班真好。”近日,浪潮集团的花式加班标语,引发了网络热议。

有网友评论称,打工人看到这样的标语要直呼“救命”;还有网友表示,想出这些标语的人也是牛,让把这个挂出来的人也是够厉害。

公开资料显示,浪潮软件成立于1994年11月7日,注册资本3.24亿元。

据浪潮集团官网介绍,浪潮集团作为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商,旗下拥有三家上市公司,业务涵盖云数据中心、云服务大数据、智慧城市、智慧企业等业务板块,已为全球一百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IT产品和服务。

曾因未足额支付工资及加班费

被前员工起诉

记者注意到,10月20日,浪潮集团有限公司的官方微博的一条消息评论区内,有多条评论提及浪潮加班现象。

此外,天眼查显示,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曾因未足额支付工资及加班费,被前员工起诉。

据天眼查该公司的法律纠纷中,其涉及的案由统计中,除未公开的外,劳动争议的数量排名第一,有11件。

济南劳动监察部门:

将赴浪潮了解情况

11月15日,记者致电浪潮集团总部,客服人员表示,自己不负责此事,请记者联系相关部门。记者多次拨打其提供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15日下午,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在网上看到关于浪潮加班标语一事,将前往浪潮集团调查此事,具体情况等调查结束后才能知晓。该工作人员介绍,如果企业把这些标语落实到规章制度里,则违反现行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会纠正这样的行为。

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条款

被认定为无效

超时加班、“996”工作制违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为确保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我国法律对延长工作时间的上限予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制度,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条款,均应认定为无效。

经济日报:畸形加班文化不可滋长

从“996是一种福报”“工作家庭平衡不好可以离婚”,到“不爱加班就是不爱工作”……近年来,因畸形加班文化而引发争议的情况愈演愈烈。其实,广大劳动者吐槽的并非加班本身,而是由畸形加班文化产生的“无效加班”“被动加班”甚至是“无偿加班”。 这种所谓的“福报论”既是对奋斗精神的背离,也是对劳动者身心健康的漠视。

面对个别企业盛行的加班文化,单靠他们自身觉醒来解决加班困局,仍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尤其是近年来涌现的一些新业态、新职业,工作时间弹性大、有些尚未明确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其从业人员是否超时加班尚无法理依据。从更长远看,如何让休假制度做到企业和职工双赢,还需要在立法层面发力,从健全工时协商机制、科学制定劳动定额、明确界定加班标准、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更刚性更细化保障。毕竟,只有关照好每一个劳动者,企业才能行稳致远,社会才能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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