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绑卡工商信用卡消费有积分 积分还可兑消费红包

支付宝绑卡工商信用卡消费有积分 积分还可兑消费红包

  活动一:支付宝渠道绑卡消费可累计积分
  一、活动时间
  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活动简介
  工银信用卡持卡人在支付宝渠道绑卡并消费,可累计我行积分,每消费1元累计1积分,多消费多累积分。
  三、活动细则
  1. 本活动仅限通过支付宝进行的工银信用卡绑卡消费交易。本活动不含支付宝通过银联等其他渠道转接至我行的消费交易,不含通过支付宝进行的还款交易、转账交易、支付各种利息和手续费用、有争议交易等。如在活动期间发生退货交易,则所累计的积分将进行退回。交易具体判定方式以银行系统记录作为判定依据。
  2. 本活动不支持累计我行联名积分,联名积分包括但不限于工银百夫长黑金卡、工银百夫长白金卡、工银航空联名卡、工银香格里拉联名卡、工银华润通联名卡等联名卡产品所累计的联名积分。
  3. 客户有欺诈、套现、逾期还款、卡片被冻结、止付、收卡、销户、对工行其他债务不偿还的、发生或涉嫌发生从事违法、违规、违反《牡丹信用卡章程》、《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综合积分活动规则》或本活动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等情形的,即丧失参加本活动及获取积分的资格,工行保留不另行通知而从其名下直接扣除相应积分或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4. 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工行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并在工行官网通知后生效。
  5. 本次活动未尽事宜,仍受《牡丹信用卡章程》、《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综合积分活动规则》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

  活动二:工行积分可兑支付宝消费红包
  一、活动时间
  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31日 
  二、活动简介
  拥有工行个人综合积分的客户,可在工银e生活App使用工行个人综合积分兑换支付宝消费红包。支付宝消费红包支持在线上消费或线下实体店到店付款(使用范围详见“支付宝消费红包使用规则明细”),使用时需在支付宝选择工银信用卡快捷支付,当消费金额大于消费红包面值0.01元即可享受优惠。
  温馨提示:支付宝消费红包权益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兑完为止,一旦兑换不支持退货、退换。积分兑换后需在10日内领取,消费红包充值进入支付宝卡包后有效期为10天。单次交易只支持使用一张,不支持叠加使用。    
  【兑换方法】
  1. 登录工银e生活“热门活动”专区,选择进入支付宝消费红包兑换页面
  2. 选择指定面额的支付宝消费红包兑换券;
  3. 确认兑换所需消耗积分并完成兑换;
  4. 在卡券「未兑换」列表查看兑换券;
  5. 点击兑换券「点击领取」按钮,打开支付宝APP自动跳转至活动小程序领取,领取成功发放至支付宝客户端首页「卡包」-「券」。

支付宝绑卡工商信用卡消费有积分 积分还可兑消费红包

  三、活动细则
  1. 工银信用卡持卡用户使用积分兑换支付宝消费红包,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2. 积分兑换支付宝消费红包比例如下,具体设置的积分兑换档以实际活动页面展示为准。
  1100积分=1.5元支付宝消费红包,其中活动提供方向用户收取10%的服务费。
  举例:1100积分=1.5元支付宝消费红包,其中红包兑换消耗1000积分,活动提供方收取红包消耗积分的10%,即100积分作为服务费。
  3. 兑换券查询路径:活动页面下方-卡券-「未兑换」列表。
  4. 兑换券在工银e生活内的有效期为10天,请按照兑换方法及时领取至支付宝卡包,否则过期未领取概不补发或退换。
  5. 支付宝消费红包需打开支付宝APP进入活动小程序进行领取,请确保已下载【支付宝APP】。
  6. 积分一经兑换不支持退还;支付宝消费红包过期未使用不予以补发。
  *其他活动规则及支付宝消费红包使用细则详见活动页面。扫码下载工银e生活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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