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中信银行3.9亿元!合利宝母公司仁东控股被申请仲裁

10月12日,合利宝母公司仁东控股发布《关于收到仲裁通知暨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

公告称2021年10月11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寄送的《仲裁通知》((2021)深国仲受4768号-4)。申请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了与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深圳国际仲裁院已于2021年10月8日受理。

仲裁案件主要内容:

一、仲裁被申请人:

第一被申请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被申请人:天津和柚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被申请人:郝江波

第四被申请人:田文军

第五被申请人:张永东

第六被申请人:黎碧

第七被申请人: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第八被申请人: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九被申请人:霍东

二、中信银行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申请人与第一被申请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的编号为2017深银西委贷字第0001号的《委托贷款合同》提前到期;

2、请求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欠款本息合计人民币391,038,750.00 元(大写:叁亿玖仟壹佰零叁万捌仟柒佰伍拾整)及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其中本金人民币375,000,000.00元,利息、罚息合计人民币16,038,750.00元(利息暂计至2021年6月8日);

3、请求裁决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90%的股权、第三被申请人持有的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第七 被申请人持有的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95%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4、请求裁决第二、三、四、五、六、八、九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上述欠款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5、请求裁决本案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各被申请人共同 承担。

公司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及《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中对中信银行借款逾期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

仁东控股在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进展情况

另外在公告中仁东控股还透露在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相关情况。

一、兴业银行借款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获得兴业银行借款3.5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信息”)向兴业银行质押了其持有的916.833万股公司股票作为担保、公司子公司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霍东为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未及时办理完成续贷事宜,发生了兴业银行3.5亿短期借款本金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为维护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积极与兴业银行协商续贷事宜。期间,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12日共计向兴业银行归还借款8,000万元。最终双方就续贷条件未能完全达成一致,在公司控股股东仁东信息的支持下,公司与兴业银行进行了诉前和解,并于2021年3 月9日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

因履行担保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霍东及其配偶赵佳(公司董事)于2021年8月13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兴业银行借款逾期金额12,635.01万元,上述《民事调解书》约定追加的控股股东持有的150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登记尚未完成。

二、华融前海财富管理公司借款进展情况

2017年11月8日,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委托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合利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保理”)发放2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两年,到期日为2019年11月8日,三方签署了《委托贷款协议》。本次借款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合利保理100%股权作为质押,公司、天津和柚技术有限公司以及霍东提供了保证担保。

借款到期前,公司及时与华融公司沟通借款合同续展相关事宜,并按其要求归还了借款本金2,000万元,剩余18,000万元展期。各方于2019年12月9日签署《委托贷款展期协议》,约定其中2,000万元于2020年3月31日到期,16,000万元于2020年11月7日到期。本次借款展期增加了控股股东仁东信息担保及天津民盛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天津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作为质押,因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涉合并至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办理完成股权变更手续,导致该股权质押担保尚未完成工商登记。

2020年11月7日贷款整体到期后,各方签署新的补充协议,归还了500万元本金,剩余17,500万元本金继续展期,其中1,500万元展期至2021年3月31日,16,000万元展期至2021年10月31日。本次展期新增担保如下:①仁东信息、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提供23万股、327万股股票作为质押(目前尚未完成质押登记);②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天津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将其持有的长治银行113,850,000股股权(或因重组而对应置换的山西银行股权)质押给华融公司或华融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并办妥质押登记手续。如天津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办妥前述股票质押登记,所有债务立即到期。

截至目前,于2021年3月31日到期的1,500万元本金归还了1,039.77万元,剩余460.23万元逾期未归还,双方也尚未办妥长治银行113,850,000股股权(或因重组而对应置换的山西银行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华融公司借款逾期金额16,460.23 万元。

三、阳泉市商业银行借款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向阳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泉银行”)借款8,99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仁东信息、仁东(天津)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霍东对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借款到期前公司向阳泉银行申请续贷,因阳泉银行涉及与其他四家山西省内的城市商业银行合并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的贷款合同未能签署完成,到期日当天公司归还了90万元本金,剩余8,900万元本金未归还。担保人仁东信息履行保证担保责任,于2021年2月25日代为偿还贷款本金1,400万元。

2021年3月5日,公司收到阳泉银行《债权转让告知函》,阳泉银行已将对公司的债权转让至山西融金振兴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山西融金振兴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2021年3月25日,公司归还债权人本金1,024.65万。

截至目前,公司剩余借款本金余额6,475.33万元,公司正在与债权人积极沟通续贷事宜。

在9月份,仁东控股发布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证专调查字202106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构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对于被立案调查的具体情况仁东控股在公告中没有详细说明,这还需等待证监会后续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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